武侯区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产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暂行三年),按照政策,在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方面,前两年按租金100%,后3年分别按租金的60%、30%、10%进行补贴。该补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后,于次年对其上年度的租金兑现补贴。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享受此政策。[3]
武侯区在2017年率先发布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影视产业专项政策》
一)对在我区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产业企业,年度贡献在50万元(含)以上的,经区文化主管部门认定,自企业纳税之日起,前两年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所得的100%给予扶持,后三年分别按80%、60%、40%给予扶持。
(二)新进入我区的国际行业排名前10强和国内排名前5强投资控股且具备结算功能的影视产业企业,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进入武侯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公司投资控股且具备结算功能的影视产业企业,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新注册落户我区的内资影视产业市级重大项目和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其自注册之日起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5%)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同一项目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对新注册落户我区的外资影视产业市级重大项目和特别重大项目(含中外合资企业及中外合作企业投资项目),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其自注册之日起1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5%)外资部分的2‰(按照即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我区新增资外资影视产业市级重大项目和特别重大项目(含中外合资企业及中外合作企业增资项目),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其自增资之日起1年内实际到位增资注册资金(实际到位增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5%)外资部分的2‰(按照即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对同一项目的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条支持影视产业企业快速发展。
(一)享受完我区新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后,经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优势企业,且年度贡献较上年增长15%以上,按其对我区实际贡献增长部分所得的50%给予扶持。
(二)影视产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且总额在全区前三名的,经区文化和财政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含)以上的影视产业企业通过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且担保费率在2.5%以内)的,经区文化和金融主管部门认定,对该企业按担保额1.5%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对我区影视产业总部企业用于影视产业项目的贷款,经区文化和金融主管部门认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三年。对同一项目的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3]
从区外新引进并入驻武侯区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的电子商务企业在武侯区租用仓储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经认定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按每平方米4—8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同时,每年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认定的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还将根据其入驻企业规模、产生的税收等情况予以综合评选后,给予相应奖励。
在电子商务专业楼宇认定条件方面,《意见》规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楼宇,其电子商务企业使用面积达到或超过50%。同时,该楼宇还须承诺对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实行低于同区域其他企业租金50%的房租标准。达到标准后,经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信息办)及区财政局认定后,签订联合打造电子商务楼宇(产业园)协议,并经区政府批准。
在税收扶持政策方面,《意见》规定凡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且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从2009年起的前2年,区政府按其解缴税收的“四税”(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之和地方所得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3年分别按80%、60%、40%进行奖励。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高管人员,前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70%给予奖励。对年解缴“四税”之和在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次年对其法人代表以企业解缴“四税”之和为奖励计算基数,按1%的比例给予奖励。
同时,在武侯区建立总部型网站且结算平台和纳税关系在武侯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并配套支付体系、信用体系、物流体系、认证体系且实现网上交易、支付的项目,经认定,区政府按项目电子网络建设设备总投入的5%(不超过50万人民币)给予财政补贴。
武侯区限额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0年起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成为其付费会员,同时开展网上交易、结算并实现税收的实行入网费用补助。本补贴为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0.2万元;每个企业只能享受加入一个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一次性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入网费金额。
在人才奖励方面,对武侯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参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并在个人入户、子女就学等方面优先照顾。对武侯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也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