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政策
(一)“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
1.应用型专业人才
(1)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以及年薪20万以上的副总经理、副总工以上专业人才,副高职称且年薪在15万元以上的技术骨干人才,教育、文化、卫生系统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首次来溧工作的985、211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在溧阳购买商品房,最高给予70万的购房补贴。
(2)引进人才大病医疗补助,在社保报销范围外,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3)首次来溧工作的高校学士毕业生,服务满五年,可以按市场价50%购买人才公寓。
2.高技能蓝领人才
(1)技能人才建立省、常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1匹配资金奖励。
(2)对企业组织员工能力提升培训的,给予培训经50%,最高30万元资助。
(3)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高技能人才,给予个人800--2000元的奖补。
3.创新型创业人才
(1)来溧创业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经评审给予100--300万元创业资助,外加100平方米的创业场地。
(2)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的企业引进的创新能猜,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
(3)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团队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入选省双创人才、双创博士的,给予10--30万元奖励。人才企业首次确定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销售首次和连续三年超过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万和50万元奖励。
(4)优秀青年企业家参加高层次专业培训提升课程,对培训费给予50%补贴。
(5)已股改企业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股权激励的,按激励股份所对应实缴注册资本的10%,对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电子商务行业中引进的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人才和团队,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4.经验型乡土专家
农林、渔业和花卉、园艺等领域,入选“溧阳市乡土专家”,给予1万元奖励;入选“溧阳市优秀乡土专家”,给予10万元奖励。
5.高水平归巢人才
(1)溧阳籍企业家回乡创业,优先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并重点奖励。
(2)溧阳籍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补贴3年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主创业的,给予20万元以内的全额贴息贷款。
(二)龙城英才计划
1、申请条件及对象
申请“龙城英才计划”的项目领军人才需符合:硕士以上学位,领军人才本人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占股30%以上(A类项目可放宽至20%)。
2、项目类别及支持政策
01特别支持项目(A类项目)
拥有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的自主核心技术、成长性好且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创投机构股权投资1000万元以上,或者重点企业股权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支持政策:给予3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同时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或股权质押贷款的债权支持。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可以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股权支持。
02重点支持项目(B类项目)
拥有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的自主核心技术,成长性好且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创投机构股权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重点企业股权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支持政策:给予2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同时给予不高于150万元的股权投资或股权质押贷款的债权支持。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可以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股权支持。
03优先支持项目(C类项目)
拥有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自主核心技术、成长性好且具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的项目。
支持政策:经项目申报、面谈评估,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首期不低于30万元。
04后续支持政策
对入选“龙城英才计划”的人才企业,发展势头良好,首次确定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年销售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首次连续三年销售超5000万元的,第三年再给予50万元奖励。
05江苏中关村申报支持政策
符合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申报对象和条件的,当年完成项目申报,并进入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面谈答辩环节,可申请5000元申报工作补贴;入选常州市、溧阳市“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并落户园区,根据评审结果,享受溧阳市相关政策创业资金资助支持,园区3年内免费提供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
(三)江苏省“双创计划”
省“双创人才”:申报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取得较突出业绩,并且为近3年内由省外到我省创新创业。入选后,省财政给予50-100万元资助。
省“双创博士”: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申报人应为上一年度到申报单位创新创业,在申报单位能连续工作不少于2年。入选后,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资助。
省“创新团队”: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领军人才符合特定条件,成员均于近5年内引进到江苏,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团队近3年内获得过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入选后,省财政给予300-800万元资助。
(四)国家“千人计划”
申报条件(创业项目):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周岁;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4、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支持政策:中央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
3、科技项目支持政策
3.1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当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 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 奖等)、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和个人,按国家、省奖励额度的 50%给予奖励。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高新技术企业重新通过认定奖励3万元;首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 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申报工作补贴2万元。当年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新认定的 省级民营科技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当年新认定的江苏省瞪羚 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当年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別奖励30万元、10万元;当年新批准设立的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每只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只一次性奖励1万元。当年新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完成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2万元。
设立“科技人员突出贡献奖”,表彰当年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类科技工作者。
3.2支持创新载体发展
围绕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园区协同创新共建研究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给予50 万元奖励。
当年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3.3支持高端创新资源集聚
对企业依需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且年度支付金额超过10万元并取得较好成效的科技项目,经审核后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按当年企业实际支付科研单位合作经费的20%计算,每一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每一项目只资助一次。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核心技术需求,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一事一议,给予创业资金资助及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支持。
当年由园区推荐完成国家“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并进入中组部答辩环节,可申请3万元申报工作补贴,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另外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由园区推荐完成省“双创博士”、“双创人才”、“双创团队”项目申报并进入省人才办答辩环节的,可申请2万元申报工作补贴;入选省“双创博士”、“双创人才”“双创团队” 项目的,另外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符合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申报对象和条件的,当年完成 项目申报,并进入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面谈答辩环节,可申请 5000元申报工作补贴;入选常州市、溧阳市“龙城英才计划”项目并落户园区,根据评审结果,享受溧阳市相关政策100-200万元的创业资金资助支持,园区3年内免费提供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入选龙城英才云计划项目,给予2万元的奖励。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管、科研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青年大 学生来园区创新创业。当年经园区推荐申报并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一次性奖励领军人才3万元。
企业当年引进外籍常驻专家、海外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每引进1人分别奖励企业1万元、5000元。
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以及年薪达20万以上的副总经理、副总工以上专业人才,在溧阳购买商品房住宅的,享受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相关购房补贴支持(给予30%最高60万元的购房补贴)。企业引进的首次来溧工作的985、211高校(不含民办)学士,或其他高校优秀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具有副高职 称且年薪在15万元以上技术骨干人才,享受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相关购房补贴支持(给予15%最高30万元的购房补贴)。人才为全职引进,连续缴纳社保,经本人承诺并提供相应的偿还担保,园区可提前分年度为符合条件的人才预先代付购房补贴,待溧阳市购房补贴下发以后由人才偿还给园区。
3.4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当年在产业园新注册的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 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能力和运营绩效,经审核由园区提供不超过5 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6-24个月的房租补贴,每月补贴不超过750元。
围绕园区主导产业,设立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产业促进服务机构,给予开办经费和运行经费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