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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建陶工业园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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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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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规划2.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环保型陶瓷产业,规划新建43条陶瓷生产线,年产陶瓷1.25亿平方米。目前已有豪华建材、森宝林业、云杉纸业等企业。    
 
  陶瓷品种属于笨重、体积大,易脆的不易运输的产品。这就要求陶瓷企业必须建立在消费集中区、交通便利区,才有利于产品成本的竞争优势。广元地处成都、西安、重庆、兰州四大省会城市的中心位置,周边与陕西的汉中、宝鸡,甘肃陇南,四川的成都、绵阳、巴中、南充等地市相邻。是连接欧亚大陆的交通通道,是川、陕、甘、渝的重要交通枢纽,是三省市客货中转与集散中心,是四川唯一拥有铁路与高速公路双十字交叉型的地级市,是连接大西南与大西北的重要交通枢纽的区域经济中心。圈内的人口大约在2558万人,消费市场巨大,公路运价为0.065元/公里,广元火车站拥有编组站和车务段。独特的区位优势,可以降低同档次的运输成本50%,大大的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打造广元陶瓷低成本之都。
地理优势
  广元,古称利州,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位于成都、西安、兰州、重庆四大省会城市之间的腹心地带,周边与陕西汉中、宝鸡、甘肃陇南、四川绵阳、巴中、南充等地市相邻,是四川唯一的北部通道,是川、陕、甘三省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是沟通大西南与大西北的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中心。
 
  广元于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市,辖利州、元坝、朝天3区和青川、旺苍、剑阁、苍溪4县,幅员面积1.6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7.4万。广元境内宝成铁路复线纵贯南北,108国道、212国道在市区交汇,成绵广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广元机场即将通航,广元火车站处于郑州铁路局与成都铁路局的交汇处,为国家一级编组站,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体系,随着广巴、广南、广宁、广甘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和兰渝铁路、成都—西安城际快速列车通道的建设,广元正加速成为四川唯一拥有铁路与高速公路双十字交叉型的地级市。
周边配套
  城市建设
 
  2006年末,全市建成区面积达75.14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28.4%,比1999年提高10.9个百分点。人均拥有道路面积8.47平方米,日供水能力达24.5万吨,新建天然气管线33公里,市城区气化率61.72%,城市防洪堤达82公里,万人拥有公共汽车2.54标台,人均居住面积13.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1.2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22平方米。
 
  市中心城区海拔460—490米,建成区面积达27.94平方公里,人口达25.5万人。市城区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0.63平方米,日供水能力达17.6万吨,市城区现有天然气管线398公里,市区气化率达82.08%,城市防洪堤达43公里,万人拥有公共汽车5.1标台,人均居住面积12.98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8.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55平方米。
 
  交通运输
 
  公路全市现有公路总里程7368公里(国道546公里、省道258公里、县道2257公里、乡道1203公里、村道公路3069公里、专用道8公里),现有等级公路2707公里,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379公里,占国省县乡公路总里程的8.9%;现有高级、次高级路面公路2647公里。每百平方公里拥有公路44.43公里,每万人拥有公路23.82公里。全市230个乡镇全部通公路,其中83个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全市2208个行政村通公路的达到59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7%,其中,有259个行政村通油路和水泥路,占行政村总数的10.5%。[10]
 
  道路运输全市现拥有营业性运输车辆11613辆,其中货车8931辆、客车2072辆、出租汽车610辆。到2006年底,全市道路运输客运量达2842万人、旅客周转量达15.7亿人公里;道路运输货运量达1971万吨、货物周转量达10.7亿吨公里。全市拥有各类汽车客运站124个(其中,一级汽车客运站1个、二级汽车客运站7个、三级汽车客运站13个、四级汽车客运站39个),全市现有客运班线418条。
 
  水路运输全市现有通航河流4条(嘉陵江、白龙江、东河、清江河),通航河流总长568.6公里,常年通航里程483公里,有大水库2座,即白龙湖和升钟水库。全市有船乡镇110个,有渡口252处。全市有各类船舶1968艘5295千瓦10972总吨,其中,客、渡、货运船舶774艘。全市有港口2座(广元港、苍溪港),有乡镇客渡码头84座,主要分布在四县三区的支小河流、水库之中。嘉陵江渠化工程完工后,500吨以上船舶能够直达上海,广元将成为距西北最近的内河港口。
 
  邮政通信
 
  邮政主营业务收入完成6.46亿元,增长9.3%。电信主营业务收入5.86亿元,增长9.1%。年末电话(座机)用户50.33万户(含小灵通),比上年增长4.5%,其中:住宅38.66万户,增长15.3%。移动电话68.78万部,增长16.1%。电话普及率达到35部/百人。宽带用户4.2万户。建成政府信息资源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网、金税、金卡网络系统普遍推行,电视监控、智能防盗系统普遍推广。
政策优惠
  为进一步扩大该市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境外、市内外投资者积极参与我市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优惠对象
 
  凡在广元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投资和兴办企业,且实际完成投资资金的,除国家法律有规定的外,不受行业、类别、参股比例、所有制形式、内外销比例的限制,同时,除享受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本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财税优惠
 
  (一)对设在我市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经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在我市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如下优惠政策: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1至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第1至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新办或再投资经营期10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第3年由同级财政按其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安排配套设施、技术改造、用工补贴或技改贴息等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第4至7年,由同级财政按其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安排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以投资、购买、兼并及其它方式启动我市境内的长期停产或长期亏损或严重资不抵债的工业企业,且安置原企业职工在30%以上的,也可享受以上政策。
 
  (四)新办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的第1至4年,由同级财政将其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安排配套设施、技术改造、用工补贴或技改贴息等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第5至8年,由同级财政将其上缴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70%安排上述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
 
  (五)新办高新技术、工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从实现销售收入起的3年内,经同级政府批准,由同级财政参照其每年上缴增值税中地方所得税部分的50%安排配套设施、技术改造、用工补贴或技改贴息等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另从实现销售收入第4至6年,由同级财政每年参照其上缴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的50%安排上述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
 
  (六)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除按国家有关减免税规定,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执行外,其余由主管税务部门按税收政策规定征收入库,再由同级财政核实后,按实际征收入库数相应比例安排专项支出,支持企业发展。
 
  (七)年使用我市劳动力在400人(含40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商贸物流项目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经政府批准,从投产之日起,地方财政3年内给予2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贴息扶持。
 
  (八)各级财政建立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资金、支持企业技改的贴息以及科研开发资金、争取的技术改造和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本地企业和外商、外来投资企业同等享受。
 
  三、用地优惠
 
  投资者可以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采取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租赁使用和行政划拨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坚持科学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对生产加工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的用地要优先予以保障。此外可给予以下优惠:
 
  (一)所有生产加工型企业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地价款,可按所用地基准地价的不低于70%收取。
 
  (二)对投资额大、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强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商贸物流企业用地,可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情况,经政府同意的可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按征地成本价出让,低于法定优惠基准地价的部分,作为政府对企业配套设施、技术改造、用工补贴或技改贴息等补贴,由同级财政安排专项支出。但企业未能达到约定的投资额、用工人数等情况时,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规定缴清划拨价款及各项规费后,即可进场建设,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建和扩建生产性企业时,利用原企业使用的国有划拨土地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以继续划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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