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出让:50年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权,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科技含量以及对地方税收贡献度决定地价出租:20元/平方米/年(不少于3年调整一次价格,每次调整幅度不超过30%)
供电
大连开发区内供电自给有余,电网与东北电网相联,华能大连电厂年供给量140万KW,开发区热电厂两座,年供给量共152.4万KW。现在,有220V变电所2座,63KV变电所8座,10KV变电所43座全年供电量12亿千瓦时,以10KV电压单回路供给用户。用户需自建变电所或配电室,由10KV电力开关站到用户变电所敷设地下电缆及其设备由用户负担。
供水
大连开发区原水主要来自碧流河、英纳河、转角楼、朱隈子等北线4座水库,是我国5大优质原水城市之一。供水能力满足城市要求。开发区有两个净水厂,第一净水厂日处理能力为10万立方米;第二净水厂日处理能力为15万立方米。由净水厂向高区(地面标高30米~70米的地区)、低区(地面标高在30米以下的地区)两套供水管网供水,高区供水压力0.18—0.58Mpa;低区供水压力0.18—0.4Mpa;超过70米的地区规划统一设二次加压,供水压力为0.5—0.2Mpa。用户所需水压若超过上述范围,需自行加压,工业用户视需要程度自设储水池备用。住宅用户二次加压建设执行“大连开发区城市居民二次供水加压站建设标准”。水质标准符合中国生活饮用水标准,全部优于国家标准。如混浊度指标,国标为小于3NTU,而现出厂水基本控制在1NTU以下。
排水
排水方式: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经AO工艺二级深化处理,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深海,雨水直接排入海中。市政雨水管网通至每一用户建设红线内。污水处理厂:有污水处理厂三座,一厂和二厂的设计能力共16万吨/日,西太平洋自建处理厂排水1.5万吨/日。市政污水集中处理后排放或回用,市政污水管网通至每一用户建设红线内。
供热
大连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为用户使用蒸气、采暖、部分地区吸收式制冷提供热源。目前大连开发区有9家供热单位。供热期:每年11月15日-次年3月31日。供热压力:0.53~0.8Mpa工业厂房采暖费:基本标准为32.5元/平方米/采暖期(厂房建筑高度低于3.8米),以厂房建筑高度3.8米为基本计量标准,当建筑采暖空间高于3.8米时,相应收取超高费用。居民住宅采暖费:按29元/平方米/采暖期标准收取。采暖温度:供热质量符合《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质量标准,18±2oC。厂房采暖温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蒸汽
蒸汽由热电厂(过热蒸汽)和蒸气锅炉房(饱和蒸汽)提供。(对需用量在0.5t/h以下且间断用汽的用户可根据用户所处地域与专业公司具体协商自建小型燃气及燃油蒸汽锅炉房事宜。)过热蒸汽温度:约270℃(首端)压力:0.6-08Mpa收费标准:125元/吨(不足4吨按4吨/日计算)
燃气
大连开发区燃气公司,主要负责开发区管道燃气生产和区内工业、公服以及居民用燃气供应。生产规模为日产燃气13.8万m3,采用液化石油气(LPG)混空气生产“代天然气”工艺,目前日供7万m3热值为31.4MJ/Nm3(8150Kcal/m3±3%)的城镇燃气,燃气重度为1.64kg/Nm3(比重1.27)。市街输配管网系统,已敷设一次网主干线85公里,敷设二次网90公里:供气采取中压进户方式,市区管网压力为0.05~0.09Mpa(0.5~0.9kg/cm2),灶前压力可根据不同用户需要调节为200~5000mm水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