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工业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征地费用总额的10%优惠,5000万元以上的按15%优惠。投资商每亩土地平均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征地费用总额的10%优惠。
2、投资者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农业产业化项目,根据不同项目和区域,免收政府收益部分的土地租金5至10年。
3、对投资者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专门受理窗口,实行承诺代理制。市级具有审批权的项目,可委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所有手续在企业申报10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凡符合随州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生产型投资项目,自生产之日起,实现的各项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按照“二免三减半”的原则,先征后奖,奖励给企业作为技术改造资金。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后,地方分享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等额补偿。
6、项目建设期间的市级各项行政规费一律免收,中介组织的有偿服务性收费均按最低标准的三分之一收取。
7、通过中介引入的各类生产项目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作为中介费奖励给项目的中介代理人。
发展目标
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确保十二五内跻身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区内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财政总收入突破60亿,建成工业园区达86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万,,城镇化程度90%上。
机构设置
目前开发区属副厅级机构,设党委、工委,党工委第一书记由市委常委兼任,下辖工商分局、规划分局、招商分局、地税分局、国土资源分局、财政分局、建设分局、审计分局、国税分局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