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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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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类型:

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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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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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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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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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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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崇川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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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江苏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位于南通主城区——崇川区。总规划面积25.86平方公里,分为东、南两区。东区位于主城区的东大门,占地21.48平方公里;南区位于南通港口的后沿,紧临主城区,狼山风景区,占地4.38平方公里。随着苏通大桥飞架大江南北,这里已经成为上海经济磁场的强辐射区,长三角外商投资的密集区。在2006年中国地交会上,崇川开发区被评为“长三角最具活力投资区域”。

地理优势

  江苏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崇川开发区通江达海,物宝天华。开发区南区南靠狼山风景区,北连老城区,至市中心3.4公里,东与南通新城区隔河相望,西与狼山港唇齿相依,将市区几大经济板块连为一体,有利于区域经济整体联动。开发区港口优势突出,紧临的南通港主港区和南通集装箱码头是南通进出口的主通道,海关、商检都在港口设有办事处,货物进出口十分方便。区内有南通口岸直通式监管点,提供海关、商检、边检等一条龙直通式服务,企业进出口货物更为快捷。铁路港口支线建成后,可以实现快捷的水陆联运,通过南通铁路与中国铁路网相连。这里特别适合于港口型加工项目,是一个典型的以城市为中心的港口型开发区,也是大陆惟一一家城市型港口开发区。

招商产业
  崇川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包括:数字视讯电子、新能源、船舶工业研发、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主要特色园区有:节能环保园、海工机电园、电子信息园、科技创意园、塑胶工业园、汽车产贸园、清之华园软件园等。
 
周边配套
  供电:现有火电装机容量305.2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45万千瓦。“十一五”期间,将形成50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240万千瓦以上的气电,100万千瓦以上的风电能力,是江苏最大的电力能源基地。
 
  供水:拥有丰富的淡水资源,现有水厂四座,日供水量90万吨;
 
  供气:市煤气公司现有生产能力18万立方米/日,供气管道737公里。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管网已规划向南通延伸,大型进口天然液化气接受站项目正在进行中。
 
  供热:现有5座火力发电厂,供热管网通达各工业区。观音山环保热电厂位于开发区东区,对周边企业集中供热。
 
  天然气:作为长江流域的液化石油气进口集聚地,可按用户需要送气上门。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天然气管道已铺设到区内。
 
  排污:实行雨、污水分流。南通市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规模达62万吨;另开发区东区有观音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在扩2.5万吨。
 
  通信:在全省率先实现电信交换程控化传输光纤化、数字化。宽带城域网、IP骨干网建成并扩容。移动通信、公众多媒体网络、数据通信等业务发展迅速。
 
  公共服务设施:开发区紧靠主城区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共享其商务、生活、娱乐休闲等公共服务设施。
 
政策优惠
  扶持政策
 
  1、扶持创名牌方面的相关政策(通政发[2008]53号)
 
  对象及条件:新获国家、省、市名牌的企业。
 
  政策:新获国家名牌企业奖金50万元,新获省名牌企业奖金10万元,新获市名牌企业奖金4万元。
 
  2、扶持船舶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财企[2008]31号)
 
  项目内容: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船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船舶产业集聚、公共平台建设、省级以上技术中心、推广现代造船模式、开展产品认证、支持本地化配套采购、鼓励船舶企业上规模。
 
  对象:船舶修造企业和船舶配套企业。
 
  政策:根据船舶企业上报的项目由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和专家组进行认证和中介机构审计并公示确认。
 
  申报程序:每年分二次进行申报,由区发改委企业服务科组织企业申报,汇总初审后上报市经贸委科技处最终评审,项目通过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资金。
 
  3、扶持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通政发[2006]67号)
 
  对象和条件:在南通市注册的上市公司和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
 
  政策内容:(1)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企业需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或重组上市的,对并入拟上市企业的资产,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时不变更实际控制者的,公安、财政、国土、交通、房管、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对土地、房产、车船、设备等权证过户手续按非交易过户处理;
 
  (2)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审计调帐增加利润等原因而增加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区财政补贴给原企业全体股东;进入上市程序后,企业年纳税额以上年纳税额为基数,以不低于15%比例环比增长的,超过15%部分的地方留成,由市财政补贴给改制后的企业。以上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年内未能上市的,全额收回;
 
  (3)凡进入上市程序(与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质运作,下同)和已上市的企业全部列为市区财源建设扶持激励的对象。企业可依据《南通市市区企业财源建设扶持激励办法》(通政办发[2006]85号)的规定享受有关政策;
 
  (4)企业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历年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归原企业全体股东所有;
 
  (5)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购并企业,在办理房产、土地、车船等过户手续时,行政收费给予50%优惠。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并使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市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各项报批手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6)由财政为进入上市程序的企业垫付50%前期费用,最多不超过100万元,上市后作为补贴资金办理相关手续;企业三年内未能上市的,悉数归还;
 
  (7)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省贷款贴息等各类扶持资金。支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帮助申报省级、国家级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
 
  (8)企业发行股票、直接融资资金80%以上用于本市投资发展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其首次发行股票,融资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融资额超过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万元。上市公司再融资,融资额2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融资额超过2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增加奖励10万元;
 
  (9)对企业通过买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在市内纳税的,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功人员50万元。
 
  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符合条件享受以上扶持政策的,由上市办出具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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